索 引 号: PT02101-0200-2020-00027
发布机构: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荔政办〔2020〕44号
生成日期:2020-11-19
各镇(街)、工业园区、区直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莆田市荔城区城乡环境卫生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财神棋牌888net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
莆田市荔城区城乡环境卫生考评办法(试行)
根据《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考评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荔城区城乡环境卫生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执法局、农村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委文明办、区教育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及各镇(街道)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评办”),设在区执法局,由城区考评组和农村考评组组成,分别由区执法局、农村农业局分管副局长任考评组组长,相关职能科室人员为考评组成员。
二、考评范围
(一)考评区域划分
城区考评范围为镇海街道(镇海社区、阔口社区、长寿社区、英龙社区、梅峰社区、凤山社区、文献社区)、拱辰街道(拱辰社区、南郊社区)、西天尾镇(洞湖村、溪白村、后卓村);其他区域为农村考评范围。
(二)职责划分
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的公厕由所在镇(街)督促保洁公司做好管理,未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的旅游公厕、自建公厕由所在景区管理单位或村(居)负责。河道垃圾由区水务局、区执法局、各镇(街)根据各自的职责督促保洁公司做好保洁,河道其他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由河长办协调各职能部门及所在镇(街)整治,农贸市场由区商务局督促业主做好管理工作。
三、考评分值、内容
总分值1000分,其中城区600分,农村400分(考评内容详见附件《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考核评分表》):
(一)城区环境卫生考评分值为500分,包括:城区道路卫生管理100分、社区卫生管理50分、环卫设施管理30分、公共厕所管理30分、转运站管理30分、农贸市场卫生管理30分、河道卫生管理30分、垃圾分类管理200分、餐厨垃圾收运100分。
(二)农村环境卫生考评分值为400分,由内业(150分)及外业(250分)构成,内业包括:工作部署25分、长效机制60分、资金配套40分、任务推进25分;外业包括:沿途道路、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卫生30分,集镇卫生60分,村庄卫生90分,水体治理30分,乡镇转运站管理20分,公厕管理20分。
(三)特色指标,设置加分项40分、扣分项30分以及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年度其他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加分项目(具体加分项目和分值由市城市管理局另行发文通知)。
四、考评方式
(一)采取前三季度督导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日常监管,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常态化。年度考评成绩中前三季度督导每季度占比20%、年终考评占比40%。
(二)每季度的成绩取值按以下规则执行:垃圾分类工作只在拱辰、镇海两个街道开展,考评也只限于两个街道,该项目的考评结果单列通报,200分的考核成绩不列入总成绩进行排名。拱辰、镇海两个街道及西天尾镇,考评总分值为800分,黄石、北高、新度三镇无城区考评,仅开展农村考评,考评总分值为400分。各镇(街)根据原始考评成绩占总分值的比例按100分制取最终成绩,如西天尾镇总分值800分,原始成绩为720分,则按比例计算最终成绩为90分。镇(街)以最终成绩高低为准进行排名。
(三)前三季度督导工作在该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左右开展,年终考评工作在12月10日左右开展。由区执法局和区农村农业局组织人员分别开展城区和农村环境卫生季度督导工作,其中农贸市场卫生管理考评由区商务局、河道卫生管理考评由区水利局、餐厨垃圾管理由区餐厨办、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评由区分类办分别单独督导和考评,并在当月20日前将督导和考评成绩及通报报区执法局汇总。
(四)督导和考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其中城区考评在拱辰、镇海、西天尾三个镇(街)各随机抽取1个村(居)、农村考评在拱辰、镇海、西天尾三个镇(街)各随机抽查1个村(居),黄石、北高、新度三个镇街各随机抽取2个村(居)进进行考评,共计6个乡镇(街道)、12个村(居)。督导排名最后两名的村(居)列入下季度督导;为扩大督导覆盖面,最后一个季度从前三个季度未督导的村(居)中抽取。
五、奖惩方式
每季度督导成绩排名后三位的镇(街)要认真查找差距和原因,针对环境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解决改进措施,并在督导通报印发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上报考评办;一年中合计两次督导排名末位的,镇(街)主要领导要在区长办公会上说明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同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约谈镇(街)分管领导;年度考评排名最后一名的,由区政府区长约谈镇(街)主要领导。
六、结果运用
(一)每季度督导情况和年度考评情况(含成绩排名、主要成效、存在问题等),由考评办以书面形式上报区政府和区城乡环境卫生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并通报各镇(街)和成员单位。
(二)年度考评排名第一的镇(街)由区政府或区城乡环境卫生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一定形式予以表扬肯定或表彰奖励。
(三)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各镇(街)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将原共建美丽乡村的年度绩效考核2分转为城乡环境卫生的年度绩效考核,对考评结果居全区后三名的,按程序提交区效能办予以绩效扣分运用,最后一名扣0.5分,倒数第二名扣0.3分,倒数第三名扣0.2分。
(四)市考评结果应用。如果我区在市年度考评排名前三名,获得市考评奖金,奖金的70%用于奖励保洁公司,30%用于奖励各镇(街),参评镇街各季度考评成绩在市平均线以上的可获得市考评奖金,奖金由获奖镇(街)平分。如果我区在市年度考评排名后三名,被市罚款,罚款的70%由保洁公司承担,30%由参评各镇(街)中各季度考评成绩在市平均线以下的镇(街)平均承担。
七、考评纪律
考评人员考评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按四类会议费标准予以核销。参与考评的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考评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接受被评单位的任何接待安排,不准以任何名义收受礼品、纪念品、土特产等,对违反规定的送礼者、收礼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考评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今后将根据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适当修改。
本考评办法由区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荔城区城乡环境卫生考核评分表
附件
荔城区城乡环境卫生考核评分表
区域 |
考评 项目 |
序号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城区 |
城区 道路 卫生 管理 (100分) |
1 |
规范作业,严格作业时间,城区道路每天两普扫任务落实到位,早上(4:00-7:00),中午(12:00-14:00)完成普扫任务。(40分) |
(1)未按时完成普扫,每条道路扣3分; (2)保洁人员上班时没有穿戴标志服,每人次扣1分; (3)保洁人员乱倒泥沙、建筑垃圾、建材以及乱堆放废弃家具等杂物每处扣2分; (4)主要交通道路及背街小巷未实施12小时清扫保洁,城区主次干道未实行18小时清扫保洁,每条扣2分; (5)三轮摩托车收运垃圾未按要求密闭,每辆扣1分; (6)未及时收集沿街门店垃圾的每例扣0.5分; (7)未更换清洗脏污破损果皮箱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 |
2 |
清扫保洁质量达到要求,道路路面、人行道(含绿化带)无垃圾和成堆垃圾(含成堆成片树叶),路面无泥沙。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40分) |
(1)有烟头、纸屑、塑料袋、动物尸体、废弃物、垃圾包等,每处扣0.5分; (2)有成堆垃圾或废旧家具等废弃物,每处扣2分; (3)绿化带扫(捡)不干净,20米以内的扣0.5分,20米及以上的扣1分; (4)路面泥沙、污泥未扫干净,10米以内每处扣0.5分,10米及以上每处扣1分; (5)道路杂草清除不干净(绿地、隔离带除外)20米以内的扣0.5分,20米及以上的扣1分; (6)出现卫生死角,每处扣2分; (7)果皮箱、垃圾桶(池)溢满、污水横流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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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环卫清扫机械配置到位,机械化作业落实到位。主干道“一天两洒”,达到路见本色,无污泥、浮土、积尘。(20分) |
(1)主干道机械化作业率未达到95%的,每少1%扣3分; (2)未按规定冲洒水,每次扣2分; (3)有洒水不规范投诉,情况属实每次扣3分; (4)冲洗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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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卫生 管理 (50分) |
1 |
早上7:30前完成第一次普扫,巡回保洁;清扫保洁质量达到整洁、路见本色,无垃圾、沙石、淤泥、污渍、积水等;排水沟畅通,无积存污水、垃圾。(25分) |
(1)未按时完成普扫,每条路扣2分; (2)达不到质量要求,每处扣1分; (3)存在卫生死角,每处扣3分; (4)排水沟积存污水、垃圾,每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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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绿地、绿化带整洁卫生。(10分) |
绿地、绿化带上有垃圾等废弃物,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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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垃圾收集容器完好整洁,垃圾收运及时。(15分) |
(1)垃圾容器、垃圾收集车破损或表面肮脏,每个(辆)扣1分; (2)出现堆放废旧家具或其他杂物的,每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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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
环卫 设施 管理 (30分) |
1 |
垃圾收集车、转运车密闭收集运输,清运及时,无积压,车容整洁。(15分) |
(1)垃圾收集车、转运车未密闭,车容不整洁,沿途有撒漏垃圾的,每部扣2分; (2)转运车必须全部安装GPS,未安装的,每部扣2分。 |
2 |
垃圾桶、果皮箱、收集箱等垃圾容器设置位置适宜,不影响交通,不得有碍观瞻,垃圾容器密闭、表面及附近清洁卫生无垃圾,果皮箱整洁、完好,垃圾及时清理。(15分) |
(1)放置位置影响交通,有碍观瞻,每处扣2分; (2)垃圾容器不密闭、破损或表面不干净,每处每项扣1.5分; (3)用竹筐代替垃圾桶的每个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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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 厕所 管理 (30分) |
1 |
设专人管理;有监督电话、开放时间、当班管理员工号等并挂牌上墙;公厕管理经费落实到位;该座公厕数据已在高德地图上审核且数据准确。(8分) |
(1)无专人管理扣3分;未上墙每处扣1分; (2)经费落实不到位扣1分; (3)数据未报审核扣1分,不规范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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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厕所男、女、残疾人等标志牌按标准安装,明显、规范、整洁、完好;公厕、门窗、地面蹲台、便器、隔断板门、管理间、水龙头、洗手(盆)池、墩布池、无障碍设施等各种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有效;公厕内广告位置合理,内容合法;无障碍通道畅通;地面潮湿时,应铺设防滑垫,设置防滑标志;保洁、维修设施时,应有明显标识提示。(3分) |
(1)不按规范要求设置每项扣1分,破损每项扣1分; (2)设施设备不合要求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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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屋顶墙壁、门窗纱、地面蹲台、便器、隔断板门、管理间、洗手(盆)池、墩布池、标牌灯具等设施设备清洁卫生;公厕整洁有序,无臭味、无乱写乱画、无尿碱污物、无乱堆物品、无积水、无暴露的保洁工具和便纸。(5分) |
(1)地面有痰涕、纸屑、烟头、污泥、积水,墙壁、房顶有蛛网,每处扣0.5分; (2)便池、池斗有严重便迹、尿渍,蹲位、挡墙(板)脏、厕内乱堆放杂物等,每处扣1分; (3)有乱涂画、张贴,每处扣1分; (4)有明显臭味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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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厕所周边卫生责任区环境干净整洁;厕所管理间整洁有序,工具摆放整齐。(3分) |
(1)公厕周围污水横流,乱放杂物、乱搭建每处扣1分; (2)厕所管理间杂乱、工具乱摆放,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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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蚊蝇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防蝇、防蚊和防臭措施。特殊时期要定时消毒。(2分) |
(1)无消杀措施扣1分; (2)发现苍蝇、活蛆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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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每年定期化粪池清理,台账记录完整。(3分) |
(1)不及时清理化粪池,化粪池满溢扣2分; (2)无抽粪清理记录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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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厕建设进度、完工率情况。(2分) |
按照完工率得分(例如完成任务60%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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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上岗前统一培训,规范保洁;文明服务、礼貌待客,无乱收费;按规定时间开放,不擅自关闭公厕;无群众投诉。(4分) |
(1)无培训每次扣1分; (2)保洁不及时、不规范、乱收费、态度不好每次扣1分; (3)服务时间不够,擅自离岗,每次扣1分; (4)有投诉,情况属实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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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
转运站管理 (30分) |
1 |
消毒和运行记录健全。 (3分) |
(1)无消毒记录扣1.5分; (2)无运行记录扣1.5分。 |
2 |
制度牌、上岗牌、开放牌上墙公开。(3分) |
(1)无安全操作规程及制度牌扣1分; (2)无岗位牌扣1分; (3)无开放时间牌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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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操作员穿好工作服,佩戴口罩、手套、上岗证。(3分) |
缺少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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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站内不乱停乱放其它车辆、保洁车。(3分) |
发现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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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转运站机械设备、车辆完好,不带故障运行。(5分) |
发现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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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转运站运输车辆密闭完好,外观干净整洁,不滴、撒、漏。(5分) |
发现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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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垃圾无积压,日产日清。(3分) |
垃圾积压1立方以上扣1分,未日产日清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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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转运站内外整洁,不乱堆放废弃物。(5分) |
(1)站内不整洁(有垃圾未清扫或蜘蛛网等)一处扣1分; (2)站外30米内不干净扣3分、乱堆放废弃物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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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 市场 卫生 管理 (30分) |
1 |
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6分) |
(1)无组织机构扣2分; (2)无管理制度的扣2分; (3)未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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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外环境整洁,不乱架设电线、遮阳棚,场地地面、墙壁、顶棚干净,场内地面不得低于Ⅰ级道路保洁等级指标。(8分) |
(1)乱架设电线、遮阳棚,每处扣1分,地面有散落垃圾,每处扣0.5分,有成堆垃圾的,每堆扣1分; (2)墙面有成片污迹的,每处扣1分; (3)有零星蛛网,扣0.5分,蛛网成线、成片的扣1分; (4)有污水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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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场内污物(水)处置设施完善,场内沟渠畅通。市场内合理设置配备密闭垃圾收集容器(每50㎡至少1个),容器外表干净,周围无散落垃圾和成堆垃圾,垃圾日产日清。(12分) |
(1)污物(水)处置设施不完善的扣3分; (2)沟渠淤积的每处扣1分; (3)垃圾容器数量不够的,每少一个扣1分,外表不洁,每只扣1分; (4)垃圾容器内垃圾满溢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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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采用化学药物消杀等科学有效方法综合防治,使“四害”密度得到有效控制。(4分) |
未定期开展“四害”综合防治工作的,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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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
河道 卫生 管理 (30分) |
1 |
河道沿岸卫生清洁。(15分) |
(1)河道沿岸15米范围内的垃圾未及时清运的,每处扣1分; (2)河道蓝线范围内(含跨河桥梁范围)设置临时垃圾堆放点的,每处扣5分。 |
2 |
河道及边坡卫生清洁。(15分) |
河道及边坡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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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分类 管理 (200分) |
1 |
制定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分类管理制度(有领导小组、有责任分工、有检查考核)。(6分) |
(1)未制定工作方案扣2分; (2)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扣2分; (3)未建立分类管理制度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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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工作,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示范开展分类工作。(6分) |
(1)未纳入基层党建工作本项不得分; (2)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未示范开展分类工作视情况扣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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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工作人员和联络员,街(镇)3-5人。(6分) |
(1)未建立分类工作机构的本项不得分; (2)未明确责任领导、工作人员和联络员,机构人数不足的每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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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等各类硬件配备,以及分类宣传培训、业务管理指导等工作经费有保障,做到专款专用。鼓励各街(镇)增加财政投入。(6分) |
(1)将垃圾分类工作资金纳入专项保障范围,及时使用市、区两级垃圾分类相关补助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对上一年度补助资金未使用的,按未使用比例扣分,每10%扣1分; (2)街(镇)层面再增加投入的视情况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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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配置分类管理员,每个分类屋(亭)配备一个分类管理员,管理机制健全。(6分) |
(1)未设立分类管理员,本项不得分,数量不足扣3分; (2)未建立分类管理员管理机制或管理不到位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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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社区、物业企业全面完成小区撤桶,按照小区人口、垃圾量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在小区内至少设立一个分类屋(亭),设置规范、合理配备探头、洗手池等。(10分) |
(1)未建设分类屋(亭)本项不得分; (2)小区内非定点区域设垃圾桶的扣5分; (3)分类屋(亭)设置不规范、设施配备不齐全的,视情况扣1-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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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分类屋(亭)必须有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宣传标语,投放时间、分类企业、分类管理员等信息。(4分) |
分类屋(亭)宣传内容和公示信息设置不到位的每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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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分类屋(亭)卫生整洁,配套设施如分类屋、探头功能正常使用,分类垃圾桶外观干净,无残缺、污损、破损,密闭性良好。(6分) |
未达到卫生管理或维护更换规定要求的每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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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
垃圾 分类 管理 (200分) |
9 |
定时投放(6:00-9:00, 18:00-21:00),其他时段投放点关闭。(6分) |
(1)投放点未按时关闭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2)非投放时段发现居民投放垃圾或者乱扔垃圾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
10 |
分类管理员统一着装,按时在岗桶边督导、破袋检查,对居民正确分类进行督导和劝导,对不分类或分类不规范,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拒绝投放。(10分) |
着装不规范,未在规定时间开展桶边督导、开袋检查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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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桶等容器规范设置。(4分) |
(1)未按要求设置分类设施的扣2分; (2)分类垃圾桶设置不规范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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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配足分类收运车辆和操作人员,车身分类标识规范、清晰,规范分类收运,固定收运时间(白天9:00-17:00、晚上21:00至凌晨),采用分类运输车分类收运垃圾,对不分类或分类不到位的小区或单位,拒绝收运,杜绝出现生活垃圾混收混运现象,严禁垃圾混收混运。(20分) |
(1)每辆收运车须配1名以上操作人员,车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各扣1分; (2)收运车辆未喷涂分类标识或标识错误的,发现一处扣1分; (3)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分类收运的,发现一次扣2分; (4)未采用分类运输车收运对应分类垃圾的扣10分; (5)发现有先分类后混装混运的发现一次扣10分,并进行黄牌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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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车辆应密闭运输,轨迹可查,不得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运输途中严禁出现滴洒漏。(8分) |
(1)垃圾沿途收运出现滴洒漏现象的发现一次扣2分; (2)车辆GPS定位系统损坏的每辆扣1分; (3)发现乱倒、偷倒垃圾的,该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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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小区与通过核准的收运企业签订代运协议,落实垃圾分类收运。(6分) |
(1)未与通过核准的收运企业签订代运协议的,本项不得分; (2)收运企业未及时收运分类垃圾的发现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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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垃圾收运点作业时,须在装载区域地面铺设垫布;收集完成后,立即对收运点遗留的垃圾和污水进行清理,并对垃圾桶、路面进行冲洗,做到车离地净、桶净;垃圾桶路面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6分) |
(1)垃圾收运点作业未在装载区域地面铺设垫布、垃圾收集完成后对收集点清理不到位的发现一次扣2分; (2)桶在收运点停留时间超长的,每个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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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居民、单位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员、保洁人员或督导员等分类知晓率与参与率,包括分类标准、分类投放点、操作规范等。(10分) |
随机对10名人员进行询问,有一项不知晓的扣1分,都不知晓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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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
垃圾 分类 管理 (200分) |
17 |
垃圾分类准确投放率。(6分) |
分类准确率低于60%的,每低5%扣2分。 |
18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6分) |
未达到35%以上的,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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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达标投放户数占总户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10分) |
(1)达标投放户数未达到50%的扣5分; (2)公共机构未实现全覆盖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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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按进度至少选址或因地制宜整理改造建设1个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10分) |
未开工建设此项不得分,视进度情况得1-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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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垃圾分类知识在辖区所有幼小中学学校推开。(10分) |
未纳入教育体系的不得分,占辖区内学校总数达到30%、50%、70%、90%的分别得4分、6分、8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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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在小区、单位等主要活动场所或出入口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海报、LED屏幕播放、设置展板、悬挂条幅等方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6分) |
(1)未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物品的本项不得分; (2)宣传物品破损或者宣传标识错误的每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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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组织对辖区内的管理人员、志愿者、督导员等进行宣传培训。(6分) |
查看培训记录或者培训照片、视频,未开展的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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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每月在主流媒体上开展宣传;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公众号、自媒体等手段开展宣传。(6分) |
每月未按要求入户开展宣传活动或宣传活动组织、形式不够多样化的,视图片、材料、居民知晓率情况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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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建立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收运台账,台账规范、清楚。内容包括分类投放、收运责任主体、作业形式、作业时间及各分类垃圾数量等内容。(10分) |
(1)未建立台账或发现虚假记录的本项不得分; (2)台账记录不全,缺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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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落实《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组建执法队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辖区内责任主体、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10分) |
(1)未组建执法队伍、未开展执法检查、未制定检查计划的,发现一项扣5分; (2)视执法成效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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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
餐厨垃圾收运(100分) |
1 |
主要查看管理单位、人员、场所。(20分) |
缺一项扣6分;不健全一项扣4分。 |
2 |
1.制定餐厨垃圾管理实施方案。主要查看是否有年度餐厨垃圾管理方案。2.完善调查摸底数据,数据真实清楚。主要查看镇街两级单位每季度调查摸底表格,是否及时更新,及时上报的数据是否真实清楚。3.健全餐厨垃圾管理台账。主要查看收运合同管理、收运台账管理、收运监管、收运考核管理等台账。(30分) |
缺一项扣10分;不健全一项扣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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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开展餐厨垃圾督查工作,每月两次以上。主要查看镇街两级餐厨垃圾管理单位每月督查工作,查看督查记录、台账记录、督查照片等材料。2.现场抽查3家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是否规范收集处置餐厨垃圾,餐厨垃圾是否分类收集,产生餐饮单位两联单填写情况等。(30分) |
(1)未开展餐厨垃圾督查扣15分,要求有记录有照片,次数不达标扣6分; (2)抽查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未规范收集处置餐厨垃圾的,发现一家扣3分,3家均不规范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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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利用新媒体多渠道宣传餐厨垃圾管理工作。主要查看新媒体宣传餐厨垃圾材料。2.上门如何宣传餐厨垃圾管理。主要查看入户宣传手册、宣传单、宣传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20分) |
缺一项扣10分;不健全一项扣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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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 |
内业 (150分) |
1 |
工作部署 (25分) |
(1)镇(街)未召开年度部署动员会扣5分(5分)。 (2)镇(街)是否制定实施方案、相关办法及细则,每少一项扣5分(15分)。 (3)镇(街)未按月召开推进会(通报会)扣5分(5分)。 |
2 |
长效机制 (60分) |
(1)镇(街)是否建立健全共建办机构,完善人员配备、办公场所、专项工作经费、常态化运作制度等,每少一项扣2分(10分)。 (2)镇(街)是否明确各村(居)具体责任人并在政府公告栏公示,村庄是否通过村规民约建立“5有”制度,每少一项扣1分(5分)。 (3)镇(街)是否对村(居)每月开展督查及暗访,并在镇、村公示栏、村民活动场所或重要地段公布各村督查排名,以及奖惩兑现情况;村(居)是否建立日巡查机制。未开展考评扣20分,每少一项扣5分(20分)。(注1) (4)村(居)开展星级文明户等评比并在每家每户门前统一张贴醒目标识(标识张贴比例高于80%),低于80%的不得分(5分)。 (5)镇(街)按时上报检查通报及日常相关材料,未及时上报考评结果的扣5分,未及时上报日常所需材料的每次扣5分(10分)。(注2) (6)是否设立举报平台(镇、村级应设立举报电话)并及时处理举报件,没有设立举报平台的扣20分,缺少举报件处理记录的扣5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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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资金配套 (40分) |
(1)采取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方式向村民收取保洁费,确保每户每年60-120元垃圾处理费收缴到位,发现收缴比例低于90%的,一个村扣5分(20分)。 (2)上一年度城乡环卫一体化镇级资金未上缴扣10分,本年度城乡环卫一体化资金未上缴扣10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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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任务推进 (25分) |
(1)保洁人员未统一镇聘村用或市场化公司聘用的,扣5分,村庄未按每500人配备1名固定清扫保洁人员的,扣5分(10分)。 (2)镇(街)未推行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或国有化运作,扣10分(10分)。 (3)镇(街)转运站及公厕建设未完成月度计划的,不得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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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业 (250分) |
5 |
沿途道路、工业园区、 城乡结合部卫生 (30分) |
(1)沿途各类道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两旁有零散垃圾包的一处扣5分,成堆垃圾或有卫生死角的一处扣10分,道路未保洁的扣10分。 (2)城市外围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工业园区有零散垃圾包扣5分,发现成堆垃圾或卫生死角的一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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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集镇卫生(60分) |
(1)集镇街道、沿河两岸及公共场所等可视范围内,发现零散垃圾一处扣5分,发现成堆垃圾或卫生死角的一处扣10分,发现杂物乱堆放的一处扣5分,街道未保洁的每50米扣10分。 (2)集镇街道按照每50-100米设置“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桶,发现垃圾桶设置严重不足(超过200米未见垃圾桶)的一处扣5分,发现垃圾外溢的一处扣5分,垃圾不入桶的一处扣2分。 (3)垃圾箱(桶)破损、不洁,影响市容环境的,一处扣5分。 (4)焚烧生活垃圾发现一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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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村庄卫生(90分) |
(1)村庄道路两旁、沿河两岸及公共场所等可视范围内,有零散垃圾的一处扣5分,成堆垃圾或有卫生死角的一处扣10分,杂物乱堆放的一处扣5分,村道未保洁的扣10分。 (2)每户配备干湿两个垃圾桶,仅配置一个垃圾桶的发现一户扣5分,未配置的发现一户扣10分。 (3)村道按照每100-150米设置“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桶,发现垃圾桶严重不足(超过300米未见垃圾桶)的一处扣5分,发现垃圾桶溢满的一处扣5分,垃圾不入桶的一处扣2分。 (4)村庄主干道垃圾箱(桶)破损、不洁,影响市容环境的,一处扣10分。 (5)焚烧生活垃圾发现一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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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水体治理 (30分) |
(1)河渠沟塘有漂浮垃圾、水浮莲的,每处扣5分; (2)河渠沟塘有垃圾倾倒的,每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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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乡镇转运站管理 (20分) |
(1)消毒和运行记录不健全;制度牌、上岗牌、开放牌不上墙;操作员不穿工作服、佩戴口罩、手套、上岗证;站内乱停放其它车辆、保洁车,发现一处扣1分(10分)。 (2)转运站机械设备、车辆带故障运行;转运站运输车辆有滴、撒、漏,外观不干净整洁;垃圾积压、无日产日清;转运站内外不整洁、乱堆放废弃物,发现一处扣1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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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公厕管理(20分) |
(1)公厕无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相关制度未上墙;公厕经费未落实;标志牌不规范,发现一处扣1分。 (2)公厕设施设备损坏未及时修缮,卫生不整洁的;公厕内外卫生不整洁,乱堆放的;未定期落实消杀措施,及时清理化粪池,无相关记录的,一处扣1分。 (3)考核公厕建设情况,按照完工率得分,如完成任务60%得1.2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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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指标 |
加分项 |
1 |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各项工作的创新经验或典型做法等受到市级及以上领导或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表扬。(20分) |
每项加3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得分。 |
2 |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刊物或网站等刊登报道。(20分) |
每项加3分,同篇文章不重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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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年度其他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加分项目。 |
具体加分项目和分值另行文件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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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 |
1 |
上季度督导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10分) |
每发现一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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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出现领导批评督办、群众举报弄虚作假、舆论曝光等现象。(20分) |
一经查实,每次扣5分,同一事项不重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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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镇(街)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月督导、年终考评工作,督导或考评工作应在每月15日前完成,25日前必须上报上镇(街)督导、考评结果。 2.镇(街)应根据每次工作中的通知要求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3.每项扣分、加分按分值扣完、加完为止。 |